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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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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灵武市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022日在灵武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马俊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以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扎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刑事检察工作。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47792人,依法批准逮捕414586人,不批准逮捕130202人,公安机关撤回审查批准逮捕12人,正在办理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261335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9821233人,不起诉2449人,正在审查2053人。所办理刑事案件的准确率达到100%

(二)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24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742人,渎职侵权案件57人;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3945人,正在侦查3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5人,正在审理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37.69万元。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9件,其中,审判活动监督16件,执行活动监督46件,督促起诉42件,行政执法活动监督45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2件,抗诉成功2件,和解息诉1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06份,全部回复并采纳。通过开展督促起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催缴收回国有资金5295.03万元。

(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4件(次),直接答复283件,转本院其它部门办理231。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制和首办责任制,检察长共批阅群众举报、控告来信55件,接待群众来访197人(次),批办案件57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18.2万元的司法救助。向全社会公布职务犯罪线索举报方式,对15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2万元。受理控告申诉案件57,成功化解5起群访缠访案件,连续保持涉检信访案件无越级访、进京访。

二、积极参与平安灵武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99300人,提起公诉245351人。针对涉毒犯罪比较突出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785人。受理危险驾驶类案件286286人,提起公诉280280人,其中对5起危险驾驶类案件进行集中起诉、集中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人大代表、驾校学员旁听了审理。

(二)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出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树立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理念,落实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涉嫌刑事犯罪“慎重处理”的政策要求。针对破坏企业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全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对阻挡宁夏锦鑫环保公司等企业正常施工的荀某某等21人提起公诉,荀某某等人被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作出有罪判决。

(三)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全市各企业、乡镇、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5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打造《检察同期声》品牌栏目,在灵武电视台制作播出38期。拍摄微电影2部,制作反映检务公开、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的专题片9辑,播出检察新闻100余条。针对3起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对马某某等4人作出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非正常上访的势头。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查办十万元以上大案25件,占所查办案件的67.57%;查处科级以上要案9人,占查办人数的21.43%。查办的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受贿窝案,银川市两级检察院共立案1416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其中我院立案810人,均为大案,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这一案件的办理在银川市各国有企业中引起了强烈的震动。查办的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杜某某涉嫌受贿串案,银川市两级检察院共立案1616人,涉案金额570余万元,其中我院立案77人。这一案件的成功查办受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的通报表彰。

(二)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扶贫项目政策执行、工程落地、资金管理等重点方面开展预防调查7次,形成调查报告4份,结合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撰写分析报告11份,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4份,均得到落实整改。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兰州联合会议”精神,重点做好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泾灵新村扶贫”“廉租房建设”等预防专项活动。与市场监管、税务、烟草等部门(行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与神华宁煤集团等多家企业签“预防职务犯罪检企共建”协议;在神华宁煤煤制油、甲醇、煤化工3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检察联系点。建成300平方米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现已接待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乡镇干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20批次3400余人。开展预防咨询201次,预防调查65次,撰写调查报告25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96场(含宁东),受教育人数达11000余人。为社会各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691次,处置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和个人15件,受处置的企业和个人均被取消投标资格,处置率在全区名列前茅。

四、强化法律监督效果,维护司法公正

(一)注重监督实效。强化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31人,监督撤案2325人;纠正漏捕36人,纠正违法案件23件,纠正漏诉40人;针对执法不规范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发出《检察建议书》49份。严格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对7件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及量刑畸轻案件提请抗诉,其中发回重审4件,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改2件,正在审理1件。开展刑事执行活动监督,设立9个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监督联络点和2个检察官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办公室;引入社区矫正监督系统,对在册的254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期监督,针对发现的5名脱管漏管人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书》1份,监督2名违法社区矫正人员收监。加大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对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的1149件案件实行网上同步监督,评查案卷284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1件,提出改进意见25条。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对18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考评。

(二)拓宽监督领域。对我市闲置土地开展专项排查监督活动,向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该局回复并采纳。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促使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实施意见》,市人大将该活动纳入“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支持起诉,办理全区检察机关首例督促民政部门代理流浪人员维权案件,在我院的督促下,灵武市民政部门代理该流浪人员与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得7万元赔偿款。针对市东大沟水质污染问题,向市环保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发《检察建议书》2份。市环保局积极督促6家重点企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并对53家企业进行排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经过整改,东大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有效强化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借助“两法衔接”平台,强化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监督,促使党委政府将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对《检察建议书》的回复及采纳情况纳入到市目标绩效考核和“依法治市”工作考核体系中。在市人民法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五、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措施

(一)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合理规划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大厅、案件管理服务大厅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建立远程视频接访室,在区市县三级检察院共享的基础上,实现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互联互通。编印《群众接待行为规范》《老百姓如何与检察院打交道》《信访接待场景规范24式》等手册,强化窗口部门检察人员工作作风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督查问责。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大厅设置便民服务设施,方便来访群众。该大厅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区服务型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65月,再次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推荐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候选单位。

(二)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出台《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办法》。重点排查经常在检察机关信访、久拖不决及扬言采取极端方式的信访,高度重视涉众型非法集资、安全生产隐患及社会治安等问题。针对排查出来的上访时间长、重复越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三个清单”,即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集中排查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逐案分析原因,逐案制定解决方案,逐案挂号督办,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目前,成功息诉化解涉检信访案件75件。

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一)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连续5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过硬“品牌”来打造,不仅注重执法办案的规范,也注重办文、办会、办事和机关管理的规范。认真查摆不规范司法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强跟踪问效。在全区检察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连续两年在29个市、县级检察院中排名第四。2015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组首次对宁夏四个基层院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评估组对我院基层院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加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在检察委员会会议室、灵武市看守所专用审讯室安装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在侦查指挥中心配备数字化审讯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上级院联网远程侦查指挥。运用GPS定位、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系统,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灵武检察”掌上App向群众提供控告申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律师阅卷预约、案件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实现检务管理的掌上办公自动化和群众接待智能化。

七、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综合素养

(一)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作为提升干警政治素养的有力抓手。开展主题演讲比赛,举办党史、党章知识竞赛,书画摄影比赛和主题征文活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宣誓活动,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教育活动中查摆剖析出的“四风”方面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精心制定和完善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制度,新建立制度4个,修改完善了8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组织开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检察长与干警家属签订《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责任书》。率先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院开展“讲党性、严纪律、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三)推进素能提升工程。完善分类岗位办案培训、“入门”结对带训等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举办各类培训班79期,定期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案件讲评竞赛、疑难案例研讨、公诉人辩论赛和检察官论坛。在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和评比中,获得团体奖项10个,个人奖项43人(次)。开展道德讲堂24期;成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建立“文明灵检”“志愿服务之家”QQ群,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建成面积近120平方米的院史馆,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两篇稿件获得自治区检察好新闻三等奖;一篇调研文章获得中国检察官研究会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委员会三等奖;在中国散文家协会、中国检察官文联组织的征文活动中,两篇稿件分别获一、三等奖。

八、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强化“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报备决定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起诉案件。先后向自治区人大内司委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工作;向市政协专题报告“依法治市”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多次调研指导我院职务犯罪查办、侦查监督和检务公开等工作。

(二)深化检务公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966件,终结性法律文书324篇,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件,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58件,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累计点击量4512人(次)。搭建检民沟通新平台,打造“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加强权威信息发布,“新浪”“腾讯”微博共发布信息7451条,粉丝数达8334个。创办《历——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年报》4期,编印《检察小报》16期,安装的全彩LED屏滚动播放检察职能、微电影和专题片等内容。坚持每年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群众代表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和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等4项国家级荣誉,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等6项自治区级荣誉,“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等10项银川市级荣誉;有45人(次)获得银川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人荣记个人二等功,15人荣记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与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这里,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多,检察工作与建设“四个灵武”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二是规范化建设与精细化管理的程度还不够高,执法办案在流程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情况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务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

 

今后五年,市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灵武、平安灵武建设的总体布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成开放富裕美丽和谐的美好新灵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共灵武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市11344”的发展思路,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和服务观,充分发挥监督、打击、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灵武全面推进开放内涵式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打击、预防、保护并重,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并重,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坚决惩处损害民生民利的腐败问题。注重源头预防,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增强预防实效。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在刑事诉讼各环节全面落实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依“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积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把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与推进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健全基本办案组织形式,严格员额制检察官管理,积极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工作。实行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五、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以“三基提升”工程和规范司法建设为抓手,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践行检察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良知,着力培养干警的业务工作能力,规范公正廉洁执法。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努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检之路。

六、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更加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更加有力地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决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更加积极地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人民满意度。

各位代表,面对灵武市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和要求,以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为动力,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谱写好灵武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辉煌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1.督促起诉:指针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是检察机关采取的一种协作、提醒、督促性质的监督方式。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检察机关可运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3.社区矫正:指将符合社会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4.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是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涉嫌犯罪案件不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以及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制度。是检察机关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联系与配合,保障依法行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5.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6.子检务:检察机关利用内部的电子化和网络办公,在相关单位和本单位部门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共享和实时通讯,通过网络与社会工作进行双向信息交流,实现检务工作电子化。

7.司法体制改革: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司法制度,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8.两微一端:检察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新闻客户端,是集检察宣传、检务公开、网络问政、检民互动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务平台。

9.“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10.“三基提升”:基本规范提升、基本技能提升、基本素养提升。

11.11344”:“一个目标”:建成美好新灵武、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路子”:开放内涵式发展路子;“三个着力”:着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基础;“四大战略”:兴工强市、金融兴市、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和“反梯度”发展战略;“四个灵武”:融合发展的开放灵武、创新驱动的富裕灵武、绿色适宜的美丽灵武、共建和谐的和谐灵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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